大六壬伏吟課取三傳

伏吟有克還為用,無克剛干柔取辰。

迤邐刑之作中末,從茲玉歷識其真。

若也自刑為發用,次傳倒置日辰并。(陽日用辰,陰日用日)

次傳更復自刑者,沖取末傳不管刑。

月建與占時相同,這時排出的天盤與原地盤是相同的,天盤十二神各居地盤本宮,稱著伏吟課。伏吟課的三傳取法比較復雜。首先要理解三刑的次序:

①(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按:丑刑的是戌,戌不能刑丑,戌刑的是未,未不能刑戌,未刑的是丑,丑不能刑未。

②(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按:寅刑的是巳,巳不能刑寅,巳刑的是申,申不能刑巳,申刑的是寅,寅不能刑申。

③(互刑)子刑卯,卯刑子;按:子刑的是卯,卯刑的是子。

④(自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伏吟課三傳取法準則:

①四課上下有克,照舊取克發用,中傳取初傳所刑的支,末傳取中傳所刑的支。見例一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即初傳為辰、午、酉、亥),則中傳取支上神,末傳取中傳所刑的支。

假如中傳又是自刑的支(即中傳為辰、午、酉、亥),則取與中傳相沖的支為末傳。見例二

②陽日:假如四課上下沒有克,取日上神發用,中末遞刑取之(即初傳刑者為中傳,中傳刑者為末傳)。見例三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則取支上神為中傳,中傳刑的支為末傳。

假如中傳又是自刑的支,則取與中傳相沖的支為末傳。見例四

③陰日:假如四課上下沒有克,取支上神為用,中末遞刑取之(即初傳刑者為中傳,中傳刑者為末傳,假如中傳是互刑,末傳取沖)。見例五

假如初傳是自刑的支,則取日干上神為中傳,中傳刑的支為末傳。見例六

 

例一,六癸日,伏吟

丑戌未

亥酉 未巳 卯丑 亥酉 未巳 卯丑 丑丑

亥酉 未巳 卯丑 亥酉 未巳 卯丑 丑癸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第一課丑克癸,取丑發用,丑刑者為戌,戌為中傳,戌刑者為未,未為末傳。故六癸日伏吟課之三傳,均為丑戌未。

 

例二,六乙日,伏吟

戌丑辰   丑未辰    戌丑辰  子卯辰  巳亥辰  卯酉辰 

丑丑辰辰 未未辰辰 丑丑辰辰 卯卯辰辰 亥亥辰辰 酉酉辰辰

丑丑辰乙 未未辰乙 丑丑辰乙 卯卯辰乙 亥亥辰乙 酉酉辰乙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乙克辰,辰發用,中取支上神,末取中刑者  因中自刑,末取中沖

 

例三(詳例略)

六甲伏吟,三傳是寅巳申。

六丙六戊,三傳是巳申寅。

六庚伏吟,三傳是申寅巳。

 

例四,六壬日伏吟

寅申亥     巳寅亥   卯子亥   未戌亥   戌辰亥   子午亥 

寅 申 亥 亥  寅寅亥亥 子子亥亥  戌戌亥亥 辰辰亥亥 午午亥亥

寅 申 亥 壬  寅寅亥壬 子子亥壬  戌戌亥壬 辰辰亥壬 午午亥壬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丑 子 亥

無克自刑發用,中取支上神,末取中刑者  因中自刑,末取中沖

例五,丁己辛三日(日支為丑、卯、巳、未)無克,支上發用,中取初刑者,末取中刑者,如中互刑,末取中沖者

丁己辛(丑日)三傳為丑、戌、未

丁己辛(卯日)三傳為卯、子、午

丁己辛(巳日)三傳為巳、申、寅

丁己辛(未日)三傳為未、丑、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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