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成婚的日子

一、日子挑選的通勝準則

 這兒說的通勝即黃歷,或許稱作皇歷,是在我國陰歷基礎上發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明當天吉兇的一種歷法。黃歷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歷,民間又俗稱為「黃歷」。但因黃歷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諱故又名通勝。黃歷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兇宜忌、屬相運程等。后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準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 

 指在年初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標志意義,所以被以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 

 指該年在陰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于“閏”有潤澤、豐盈之意,所以標志夫妻有愛情潤澤,恩愛友善。 

 雙春兼閏月 

 “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天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 

 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一般“雙春”的下一年便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好日子,所以基本上盲年成婚也無不行。 

 節日 

 防止一月,以免與春節這個節操相沖。防止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依據報復心思,三娘喜與月老刁難,專門損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 

 避開新人自己及兩邊爸爸媽媽、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現已去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 

 一年內,家里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謝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挑選的特別準則

 通勝好日子并非放諸四海皆準,由于個別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成婚者的出世時刻。

 一般來說需求遵從如下準則:

 1、 用男、女兩邊的出世日期時刻推算出最吉祥的婚嫁時日這個「好日子」必定是一個有「貴人」呈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合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破例)。

 2、 所擇日子不與兩邊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這個「好日子」至少不能與兩邊爸爸媽媽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兩邊爸爸媽媽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破例)。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認自己精確的出世時刻,只要經過占卦來確認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則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

  不過,話說回來,挑選成婚好日子并沒有幻想中的那么難。整體的準則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好日子,所以,不用太介意所謂的盲年之說,而無謂的把婚期拖后或許提早一兩年。

 

       咱們的主張是:首要依據你們想象的婚禮方式和當地的氣候特色選定成婚的時節。例如,若是想辦野外婚禮,則要選在晴朗少雨、冷熱適合的時節。一起,還需求考慮親朋參與婚禮的難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約請的親朋都不在本地作業,則應該挑選在十一等長假。其次,還要考慮新人兩邊的作業和學習狀況,盡量防止在考試前或許項目攻關階段籌辦婚禮,形成分神。最終,也不能忽視老一輩們的定見。

『文章來自祖父筆記,未經答應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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