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除天干五行外,首要討論的是地支之間的各種聯系。天干表明的是單一的五行狀況,所以它們之間是明晰明晰的五行生聯系,當然還有五合的聯系。而地支表明的是雜亂的陰陽氣數,它們之間除了內部的藏干五行所發生的五行生克聯系外,因陰陽氣數的不同,還交叉融匯著刑、沖、合、害等不同的相互聯系。
值得注意的是,地支之間的刑沖合害等聯系并不是由地支之間內部藏干五行的生克聯系所引起的,盡管二者能夠相互影響,但并不互為因果。古人在論三刑、六害時,往往以地支之間藏干五行的生克來審視地支之間的這些特別聯系。如說:“丑中旺金恃勢刑戌中死火,故為恃勢之刑”,“戌中死火害酉中陰金,故酉戌相害”,等等。這種論調是不可取的。反過來,拿地支之間藏干五行的生克聯系來否定地支之間的某種特別聯系,也是不正確的。如任鐵樵主以為:“刑之義無所取,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故相刑?戌刑未、未戌丑,皆為本氣,更不妥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克為是。”——實為謬論。正是因為地支之間刑沖合害等聯系的存在,極大影響了干支五行的衰旺狀況和生克局勢,然后任務局隨歲運的活動,呈現了翻云覆雨的吉兇改變。為什么有的流年用神到位反而有災?為什么有的流年大喜大悲、吉兇互見?這些問題,如不深入分析地支之間的刑沖合害,憑樸實的五行生克聯系是解說不通的。以至于有的命理學者以為“有時不牽涉到喜用神去,刑突破害就能夠看一個人的吉兇了”。此話并不盡然,但足以讓我們反思地支之間的非五行生克聯系——刑、沖、會、合、害等命局的特別影響了。
嚴格說來,有許多神殺也是地支之間的某種特別聯系,僅僅對干支五行生克態勢的影響沒有刑沖合害的影響大,只能顯示著某種特定的信息,故作為神殺來用。事實上,有時候也把六沖、六合、六害歸到十二馬前神殺里,茲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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