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6.45 十干十二年生大貴人例

6.45?十干十二年生大朱紫例

六甲年丁卯月乙未日戊寅時六乙年己卯月甲戌日乙亥時

六丙年庚寅月丁巳日丙正午六丁年丙午月壬辰日丁未時

六戊年壬戌月己丑日戊寅時六己年辛未月己未日丙寅時

六庚年甲申月庚申日辛巳時六辛年丙申月庚午日辛巳時

六壬年辛亥月壬辰日丁未時六癸年丙辰月丙辰日戊子時

以上逐年,只要一日一時主有大朱紫應世建功立業之命,否則,出塵神仙,常術不能夠曉也。

大朱紫莫過帝王,考歷代創業之君,乃明朝諸帝,無一合者。余嘗謂全國之大,兆民之眾,如此時代日時生者,豈無其人?然未必皆大朱紫。要之,生成大朱紫,必有冥數氣運以主之,時代日時多缺乏憑。余紀紳耆與凡民,命同者不能夠悉數。姑就紳耆論,如黃懋官侍郎,?與申價副任務同,黃死子兵禍,申死牖下,申先黃死,官之巨細又不管也。朱衡與李庭龍命同,朱發科壬辰,李發科癸丑,朱官至尚書,李止大參,壽又不永,其后代之多寡賢否,又不管也。萬舉與饒才命同,萬舉進士,官至卿貳,饒止舉人,官至太守,然饒多子而萬則少,又萬以謫戌死而饒則否,其壽夭得喪又難論也。三河王且齋兄弟同產,而功名先后亦自不同,況全國之大,九洲之廣,兆民之眾,其八字同者何限,又烏能夠例論耶!余記下說,說一走狗與魯公命同,魯公遇朝廷有大恩寵,則此卒受大賞罰,魯共有小喜慶,則此卒有小斥責,其相反恰似此者。又某家生子與魯公命同,前后差六十年,術者以魯公之命證之,其家大喜,謂改日必貴,自孩提時恣其所為,后遂酗酒,浪蕩醉死于水,年止十九。

又記《樂善錄》,太學二士性命同,又同發解過省,大約就附近游宦,庶互相得知災福,后一人任鄂州教授,一人任黃州教授,不多黃州者死,鄂州者為治后事,祝曰:“我與公生時代日時同,出處同,公先舍我去,使我今死已后公七日矣,若有靈,宜托夢以告。”其夜果夢云:“我生于富有,享受過當,故死,公生于寒微,未得享受,故活。”后鄂官至典郡,莫非有所警覺享受不過之所造成的乎?又吾郡有顏守芳生員,與廠民袁綱要命同,顏貧喜富,顏多子袁僅二子,顏在而袁已死,顏讀書守禮,有危疾而能自衛,竟歲貢身世,袁則反是。合是數人觀之,豈所生之家不同,而各人所習之業又異,其保身慎修,克儉常年,在吾人自求多福耳,若曰我命該富有長命,而不修德進學,驕縱不法,豈命之因此為命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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