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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八字合婚的辦法
八字合婚中,可以從男女的八字中看出未來的婚姻狀況怎么,那么你想知道怎樣八字合婚嗎?八字合婚有什么辦法呢?無妨隨大師一起了解下吧。
傳統八字合婚辦法
屬相屬相合婚法
此法以為:凡男女出世年的年支相刑、相害、相沖者不宜婚配,相合、相生者宜婚配。如丑戌相刑,丑年生者不宜與戌年生者婚配;子未相害,子年生者不宜與未年生者婚配;子午相沖,子年生者不宜與午年生者婚配;寅亥相生相合,寅年生者宜與亥年生者婚配。(余者類推)這種辦法簡略地從兩邊四柱的年支生克沖合刑害聯系合婚,忽視二者命局的全體合作,顯然是片面、粗糙而缺乏取的。
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呂才神煞合婚法為代表,以男女兩邊原命局的神煞為依據進行合婚。此法在命學界素有爭議。特別是明朝張楠對其痛加駁斥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數目,合作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醫、福德為上婚,游魂、歸魂為中婚,五鬼、絕命為下婚,其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與日時,而能論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則全國之議婚者是俱擇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擇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難,宜乎全國無失夫之婦,喪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雖出于宿世之所定,亦因為議婚者之不明也。然論婚之禮,人道之端,亦不可不小心也。其理應何如耶?但當看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女命帶損傷、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帶傷官食重者,必擇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豈可以呂才上中下三婚無根之說,無據之理而設人之婚配也耶?呂才說之謬,缺乏信明矣。”但駁斥歸駁斥,直至今日,仍有一些批命者沿襲呂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還有必定程度上的準確性,這說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討的內核。張楠提出的比劫食傷般配之法,雖有一些道理,但也不免過于簡略、粗糙,需要彌補完善。
其他辦法
1. 兩邊年柱或日柱干支般配(宜生合、忌沖克)
2.夫妻星般配(正財配正官、偏財配七殺)
3.年命般配(宜納音相生)。
不管哪一種辦法,都多少有可取之處,但都不行完善。正是因為上述合婚規律的缺點,再加上批命者技術水平的限制,往往將不宜合作的怨偶扯在一起,而將適合婚配的良伴無情離散。過錯婚配形成的悲慘劇將如影隨形地纏著命主走完苦楚的婚姻旅程,豈可當兒戲視之?
命理學中的八字合婚準則和辦法
一、男命八字比劫太旺,而傷財神妻星時,可配傷官多之女命。相反若女命八字中比劫太多時,則應合作男命食神、傷官多之人,如此才干相互諧和,化兇為吉。其他各神可類推得知。
二、不管男女的八字,相互合作,可以五行中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不偏枯者,是為好的合婚。如金太旺的八字,就合作以金為喜用神的八字,就能成為良緣。
三、以日干的配法,假如兩邊八字中和,無嚴峻克害且兩邊日干和為一體而為喜用神時,那就更好了,往往這對夫妻,同心一體,令人羨慕。例如:甲日出世的人與己日出世的人,或乙日出世的人與庚日出世的人等,此為陰陽結合一氣,而成為美好伴侶。
四、生日地支觀點,男命日支為妻宮,女命日支為夫宮,能相互合作,不發生相互刑沖克害,或合化為用神,那就是好婚姻。假如日支互沖,但有另一合神解除此沖象者,即能絕處逢生。
五、兩邊八字命宮最好不要六沖,沖則不穩,在性情上往往不能諧和。例如:一方命宮為子,對方為午;或一方為寅另一方為申。余類推而知。
總歸,命理八字合婚,要用男女兩邊的八字來看,必定要使其強弱平等,忌刑沖克害。當然,也要選用過分或不及,按捺生化,喜忌準則,不要相互危害用神,才是最理想的合作。
晚婚的八字:
男女命,傷官鮮明者,挑選愛人的條件最高,現在的大男剩女們大多如此,易晚婚。女命梟神鮮明者,易婚變。梟劫重重,晚婚。男命,財官不顯晚婚者多。女命傷、劫、梟鮮明者,婚晚,簡單失婚姻的時機。
八字合婚常見的辦法
1.神煞法
即依據八字命局中存有的神煞進行合婚。假如男命八字中有某個神煞是克妻的命,那女的就不要容易嫁他;假如女命的八字中有某個神煞表現克夫的信息,男的則要穩重決議是否要娶她了。事實證明這種辦法確實具有很高的前瞻作用。
2.屬相法
一般來講由男女兩邊八字中年支之間的相互聯系來論定。假如遇到年支相害、相沖或相刑的狀況,都會被認定為不是太適宜的婚配。
3.年柱法
用男女兩邊八字中年柱兩個字的聯系來判定兩人的婚姻是否相適度高。假如年柱天合地合則婚姻吉,若是相生也為吉;相反來獎。天克地沖則為兇。
4.用神法
若男女兩邊八字命局中的用神相互幫助,則婚姻為吉;若相克則為兇。
5.年柱納音法
假如二人的年柱納音相生或相合則為吉;相克則兇。
6.四柱合婚法
把男女兩邊的八字擺放在一起,年柱對年柱,月柱對月柱,日柱對日柱,時柱對時柱。若是相合相生的狀況多,則為婚姻吉祥;但若相沖相刑相克的多則大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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