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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不把這個煞考慮進去,它不是命里帶的煞,而是選日時常用的。
“三娘煞”傳說起于珠江三角洲一帶,人們在日常日子中都有忌口的風俗,是吉祥的話雖然說,不吉祥的話忌說,故有“好的不靈丑的靈”的俗話。在忌口俗中,又特別忌說或忌用“十三”之數,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必陰歷十三這一天。風俗的由來,始自三水區。相傳很久以前,有一個叫楊公的人,生有十三個兒子,人人都說他命好,楊公亦以自己有十三個兒子為恃,常常對人說:“我有十三個兒子,即便碰上三災之禍我也不怕,一年十二個月,就算一月死去一個,我還有一個兒子為我送終。”真是事有恰巧,有一年發生了瘟疫,剛好又恰巧這年有閏月,楊公的兒子得了疫病,先后一個個都死去了。到了年關十二月,楊公的十三個兒子悉數死掉,只剩下他自己,暮景非常蒼涼。人們都說,楊公的遭受悉數都是應在他自己說的丑話上。爾后,人們便忌說丑話,一時說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說過一句好話。一起,十三這個數也被認為是個不祥之數。
三娘煞傳揚口訣:上旬初三與初七,中旬十三與十八,下旬廿二與廿七,作事求謀定不昌,迎親嫁娶無男女,孤兒寡婦不成雙,架屋庭前無人住,架屋未成先架喪,行船定必遭沉溺,上官到差不返鄉。
方日人任更有甚者淡此日色變。
真解若此日為好日子則并不影響開業、開市、動土、訂親、買賣、求職及祖先祭祀、下葬、立碑及出殯等活動。
假如選此日成婚,新娘就要用紅蓋頭一起撐紅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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