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水學中的“煞”是一個總稱,是風水師對住所風水晦氣因素的一種稱謂。“煞”一般可分為三種。 一:形相能夠見到的甚至能接觸得到的“煞”。如:屋角、路沖、鐵塔、電線桿、煙囪等形狀欠安的物體。 二:無形相可見的飛星理氣的“煞”。即九宮中的四種晦氣飛星。 1:二黑巨門星,為病符星,五行屬土,主疾病、瘟疫。 2:三碧祿存星,五行屬木,主唇舌紛爭。 3:五黃廉貞星,五行屬土,主兇災禍殃。 4:七赤破軍星,五行屬金,主災傷響馬,以及官非或手術之災。 上面的四種飛星“煞”氣,一般都是處在失令之時表現出來的。它們所構成的影響各有不同,都是因組合后與其它飛星發生了生抑制化的聯系后,而發生了一種新的改變。這種改變會使其自身所帶有的“煞”氣增強或削弱。 三:理氣和巒頭結合而構成的兇煞。實際上便是前面兩種組合而發生的一種特定的兇煞。一般來說這種兇煞的影響力相當大。 這種“煞”氣一般多出現在房子大門和窗戶的方位,由于整個房子唯有這兩個方位是與外界相通的,也便是只要這兩個當地是接納宅外的空氣和陽光的。 假如宅外巒頭或房子尖角以及其它晦氣物體與斜路沖射到房子的大門或窗戶,自然會構成宅外兇煞。一起此大門和窗戶上宮位的飛星組合剛好構成理氣上的“煞”氣時,這種“煞”的影響力會更大。 一般來說,這種“煞”是比較忌諱的。所謂“巒頭無理氣不靈,理氣無巒頭不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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